血液辐照仪搬迁项目建设项目验收公示
发布时间:2020-01-14 15:20:00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 浏览次数: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)、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)及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国环规环评【20174号)的规定,我站对已建设完成的血液辐照仪搬迁项目进行了自主验收。

我站邀请有关单位及技术专家组织召开了验收评审会,形成环保验收意见。为保证验收报告的严肃性和公正性,现将本项目验收报告(包含验收报告表、环保验收专家意见等)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站辐射安全领导小组。

项目名称: 血液辐照仪搬迁项目

单位地址:达州市通川区金牌路353号业务楼一楼辐照室
建设内容:在辐照室安装两台 血液辐照仪,属于Ⅱ类射线装置

公式内容:竣工环保验收报告表、专家意见(详见附件)
公示时间:2020115日至2020219日(20个工作日)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、电话、书信的方式反馈。
联 系 人:冉剑博

联系电话:13982816162

电子邮箱:278471890@qq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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